為保障稅務權益,新住民朋友在取得我國國籍、領取國民身分證、繳回定居證前,宜先將定居證影印或以手機拍照記錄,並連繫相關單位變更基本資料以免損及權益!
依據內政部戶政司統計資料顯示,自106年至110年計有20,253人申請歸化為我國國民。而於取得國民身分證前,倘於國內領有所得時,扣繳義務人皆以移民署配發之「居留證號」予以辦理扣繳申報,致新住民於次年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以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查調之所得清單,有資料顯示不完整或查無資料之情形。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業將相關應注意稅務事項製成簡易圖文以提醒新住民在設立戶籍後,盡速通知扣繳單位(如:聘僱公司、存款帳戶之金融機構)更新基本資料,若於本國有創設事業,須至該事業所轄稽徵機關辦理變更負責人的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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