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聯合國第4屆世界婦女會議通過「北京行動宣言」,正式以「性別主流化」作為各國達成性別平等之全球性策略。「性別主流化」是一種策略,也是一種價值,希望所有政府的計畫與法律要具有性別觀點,並在作成決策之前,對男性和女性的可能影響進行分析,以促使政府資源配置確保不同性別平等獲取享有參與社會、公共事務及資源取得之機會,最終達到實質性別平等。目前世界各國探討涉及的相關議題計有下列十項,值得國人省思:
1、基本服務(Basic Service)。
2、參政權(Right for the participation in government and political affairs): 即需擁有政治與公共生活之參與式民主。
3、經濟容受力/貧窮(Economic Capacity/Poverty):諸如經濟歧視。
4、教育(Educatiron)。
5、交通(Transport)。
6、媒體(Media)。
7、家庭(Family)。
8、健康(Health):諸如生殖健康不平等及有傷害的傳統習俗諸如奴隸制度、綁小腳等均泳蓋在內。
9、暴力侵犯婦女(Violence against women)/性別基礎暴力:經常源自失業及所謂「貧賤夫妻百事哀」與酗酒之導火線。
10、職位保證(Security of Tenure):諸如就業環境與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