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認領登記

申請類別 認領登記
申請人
  1. 認領人。
  2. 被認領人(認領人不為申請時)。
  3. 利害關係人(無上列1、2項之申請人時)。
  4. 受委託人(有正當理由經戶政事務所核准者為限)。
應繳附證件(均須正本)
  1. 一般認領:認領同意書、子女從姓約定書。
  2. 判決認領:法院判決書、判決確定證明書。
  3. 撫育認領:生父撫育證明文件。
  4. 認領人身分證、戶口名簿、 印章(或利害關係人身分證、印章)暨被認領人之戶口名簿、已領身分證者之身分證及二年內所攝彩色相片(符合內政部規格)一張換發身分證。
  5. 委託他人申請者,應附委託書,及受委託人身分證、印章。
  6. 得向戶籍所在地以外之戶政所申請。
申請期限 30日內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 最後異動日期: 2023-04-27
  • 發布日期: 2012-06-28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沙鹿區戶政事務所
  • 點閱次數: 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