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定監護契約 民法修正規定增訂「意定監護」制度,業經總統於108年6月19日以華總一義字第10800060031號令公布,同月21日施行。為利身心障礙者及高齡長者或其他有需要之民眾可瞭解並利用意定監護制度,法務部製作宣導動畫(含國語、臺語及客語三種語言版本),置於法務部全球資訊網/下載專區/Youtube影音下載項下,歡迎觀看或下載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