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10年3月27日起,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辦理以下戶籍登記項目:
1.事件發生或確定後 60 日內:
「新生兒與父、母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
2.事件發生或確定後 30 日內:
「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認領登記」
「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
「父母協議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戶籍登記網頁(另開新視窗)
自110年3月27日起,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網路申請辦理以下戶籍登記項目:
1.事件發生或確定後 60 日內:
「新生兒與父、母設籍同戶之出生登記」
2.事件發生或確定後 30 日內:
「經我國法院調解、和解成立或裁判確定之認領登記」
「法定及委託監護之監護登記」
「父母協議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取得原住民身分及民族別登記」
>>內政部戶政司線上申辦戶籍登記網頁(另開新視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