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自111年6月11日起,新增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歡迎民眾踴躍利用:
1.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登記。
2.單方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因離婚或認領由父母共同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死亡或受監護宣告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請參考內政部公告。
為簡政便民,落實電子化政府政策,自111年6月11日起,新增當事人在國內現有戶籍者,得以自然人憑證於本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項下「線上申辦戶籍登記項目」申請登記,歡迎民眾踴躍利用:
1.全戶戶籍暫遷至戶政事務所登記。
2.單方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因離婚或認領由父母共同行使負擔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之一方死亡或受監護宣告之未成年子女權利義務行使負擔登記。
請參考內政部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