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平等,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 性別平等,從母姓或父姓一樣好! 一、出生登記,父母應以書面約定子女從母姓或父姓,約定不成者,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 二、子女經出生登記後,於未成年前,得由父母以書面約定變更為父姓或母姓。 三、子女已成年者,有行為能力人得依其意願選擇從母姓或父姓。 [前述變更,以1次為限] 另外,戶籍法第49條第1項規定:出生登記當事人之姓氏,依相關法律規定未能確定時,婚生子女,由申請人於戶政事務所抽籤決定依父姓或母姓登記;非婚生子女,依母姓登記;無依兒童,依監護人之姓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