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外交部自113年9月3日起試辦「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措施,各界回饋普遍良好,為使本項便民措施嘉惠更多民眾,外交部續研議放寬適用對象,並訂於114年7月1日起由原護照須逾期者放寬至護照效期不足6個月者亦可適用。
相關適用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一)適用對象:
1、在臺設有戶籍之成年人;
2、現持護照已逾期,或護照所餘效期不足6個月且未遺失;
3、護照資料頁記載事項不需要變更,且現持護照內頁無加簽紀錄。
(二)作業時間:繳費後10個工作日,但申請人居住在澎湖、金門及馬祖地區者為繳費後14個工作日。
(三)領照方式:申請人持收據、國民身分證正本及領照時尚有效期之現持護照正本(將於截角後發還),親自至申辦時自行選定的領照地點臨櫃領取新護照。
詳情請參考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網站「有條件式線上申換護照」專區(另開新視窗),內含該措施之相關資訊及線上申辦系統入口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