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章建築房屋申請門牌編釘請檢附下列表件向房屋所在地之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
(本所提供ODF檔案、PDF檔案及WORD檔案表單下載,請依需求自行下載使用)
一、申請人為房屋所有權人:
※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或持有部份權利範圍,需附所在基地所有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書。
二、土地所有權狀正本:
※申請人非土地所有權人或持有部份權利範圍,加附地籍謄本資料或其他土地所有權狀(影本可)。
三、地籍圖(最新、非重測或分割前)。
四、門牌初編申請書。
五、違章建築房屋申請編釘門牌切結書。
六、房屋位置略圖(請自行構圖,並標示鄰近房屋門牌號碼)。
七、提供確有人居住使用之照片:
(一)房屋外觀全貌(往大門方向拍攝)
(二)客廳
(三)臥室
(四)廚房
(五)浴廁
八、原基地有舊屋(編有門牌號者)拆除,請附拆除切結書。
九、申請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十、委託書(委託申請):
(一)受委託人身分證(正本)、印章。
(二)申請人身分證(影本可)。
十一、規費:初編證明書20元/張、鋁製門牌60元/面。
- 市府分類: 戶籍兵役, 一般行政